野战装饰——装修前期准备工作 (浏览次数:2794) |
一、家庭装修合同该怎么签 现代都市生活忙碌而紧张,一个温暖的家能带给每个人最放松的休闲时光。可是如何才能让家变得温暖舒适呢?只要掌握一些小技巧,就能轻松打造宜人家居。生活家小编为您准备了从房屋装修到家居布置等一系列的时尚资讯,帮您拥有轻松舒适的生活。 合同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“武器”。签订家庭装潢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?首先,在签订装潢合同之前,消费者应当验看装潢公司的营业执照,是否有“家庭装潢”这一经营项目,以确定该公司是否具备正规的企业资质;双方所使用的合同,应该是上海市工商局和上海市建委共同制定的示范合同。 在签订装潢合同的过程中,消费者要特别留心公司的名称,即合同上有关承包方的名称应当与装潢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,谨防一些不法经营者“借壳生蛋”;对于合同中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的项目,尽量不要遗漏;合同签字之后,须加盖装潢公司的公章。 此外,双方对于装潢合同内容,包括施工期限、合同标的、施工项目等的变更,都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;对于作为合同附件的施工主材料报价单,应当尽可能的具体明确,列出装饰材料的规格、型号、品牌、数量、单价、总价等。 另外,装修后期维修与保养服务相关条例是否注明等。后期维修与保养是比不可少的一环,往往后期服务完善的公司正是它实力的重要标志。 二、谨防装修预算三大陷阱 一些业主年末装修希望在春节前就能收尾,仓促之中难免有操之过急的时候。据装饰协会有关专家分析,装修公司为了应付消费者维权,在合同和预算中早已设下了重重陷阱。 陷阱一:合同签订不规范 “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%”是装饰行业内的一条常见的规则。而一位王女士签订的合同中,所有费用都用“/”代替,只在最后写上“见预算”3个字。但在家装预算中,装修公司在每项后面都标注“(按实计算)”。如此一来,合同的保护作用大打折扣。 陷阱二:按效果图报价 有些消费者以为报价单对应的就是效果图上的内容,直到施工后才发现,出效果的关键性材料居然需要自购。在一般人的理解中,制作衣柜肯定包括柜体、柜门,属于做完了可以直接使用的成品衣柜。“但其实现场制作的只是柜体,消费者需要自己另外花钱购买柜门”。对此,一些设计师并不会提前说明,大多数消费者只好被迫接受现实,增加预算。 陷阱三:漏项做低总价 设计师把能漏的一些小项目都漏掉,有些项目产生变更的时候,装饰公司应在签订“装修工程项目变更单”以后才能继续施工,但仍有不少装修公司没有将变更的项目事先告知,施工结束后才通知业主。一些隐蔽工程如管线,早已埋入地下,核实起来十分困难。专家提醒,在签订家装合同时要做到不漏项、不增项。同时,家装预算书上的材料品牌、规格、型号等都要明确规定,业主也可请第三方监理对报价单进行把关。施工材料进场时,消费者应亲自验收确认,变更内容时要办书面手续。 |